到2020年,内蒙古矿山总体达到绿色矿山建设基本条件标准,自然保护区内的矿山企业全部退出。13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内蒙古地质环境监测院副院长赵振光如是介绍。
据介绍,近年来,内蒙古始终把绿色矿山建设作为推进矿业高质量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2017年印发了全国首个以省级政府名义实施的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明确了到2025年,全部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实现“绿则存,不绿则退”。
“截至2019年,内蒙古已有191家列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有52家被自然资源部列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赵振光说。
与此同时,内蒙古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做好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截至目前,内蒙古自然保护区内600个勘查开采企业共退出597个,退出率99.5%;矿业权退出地区的生态环境正在有效恢复;已对全区12个盟市开展了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联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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