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呼和浩特市高品位特色商业步行街建设的指导意见》《呼和浩特市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的指导意见》《呼和浩特市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3个文件。指导意见立足实际,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操作性强,重点突出四大亮点。
亮点之一:发展目标明确。高品位特色商业步行街方面:在全市打造3条基础设施完备、业态结构完善、运营管理规范、拉动消费明显、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特色商业步行街,培育兼具鲜明地域特色、民族风情和一定区域辐射力、行业影响力的高品位特色商业步行街品牌;夜经济方面:依托商业中心区、旅游文化街区等重点区域,以各地区为主体分别选定12个区域进行集中打造,培育各具特色的夜间经济形态、策划主题丰富的“夜青城”促消费活动,结合区域特色打造一批地标性消费功能区,营造开放、有序、活跃的夜间经济发展环境,做到一年见成效、两年成规模、三年树品牌;品牌连锁便利店方面:通过支持连锁便利企业发展,优化企业营商服务环境,到2022年全市品牌连锁便利店数量突破2000家,培育35家门店数量在200家以上的品牌连锁便利企业,引进12家国内知名品牌便利企业,实现高品质连锁便利店城区范围全部社区和旗县主要乡镇全覆盖。
亮点之二:着力优化营商环境。高品位特色商业步行街建设,突出市级支持引导,通过规划引领、挖掘特色、提升体验、健全服务、加大招商等9项任务,挖掘街区历史文化内涵,支持首发首店经济,打造地标性商旅消费品牌,并通过组织特色推介营销活动,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增强街区的特色吸引力和品牌竞争力;促进夜间经济发展,重点在推动“夜间活动审批”“夜间店外营销”“延长夜间消费载体营业时间”“开放景区夜间观光”“加密夜间交通班次和延长运营时间”等方面进行了突破,为夜间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通过优化企业营商环境,重点在推动“一照多址登记”“搭载简餐制售”“放宽部分药品经营限制”“搭载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经营”“统一牌匾标识品牌形象”“开展便民促销活动”“配送车辆通行和停靠”等方面进行了突破,进一步优化了便利行业发展环境。
亮点之三:资金支持有力。由市财政连续三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高品位特色商业步行街建设和品牌连锁便利行业发展。对成功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试点特色商业街区分别奖励300万元、100万元;对国家级、自治区级试点步行街给予建设规划经费补助,支持特色商业步行街开展宣介、促销活动。对在我市拥有门店超过30家的品牌连锁便利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每新开一家直营、加盟店分别一次性补助2万元、1万元,对新建或改造5000平方米以上便利企业配送中心的,按每年装修和购置硬件设备投资额20%最高不超过30万元进行补贴。鼓励各地区对夜间经济消费功能区设施改造提升、服务功能完善给予资金支持。引导市直相关部门用好各类产业发展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加大对夜间消费性服务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的支持力度。
亮点之四:推进落实到位。为确保三项工作加快推进和有效落实,市政府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及地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各地区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组织及运营主体有效衔接、通力协作、高效运转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并通过由各相关地区和部门制定具体落实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同时通过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定期信息报送、定期进展通报),有效推进三项工作统筹落实,确保组合政策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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