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
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的公告
一、考试范围及方式
(一)考试人员范围
符合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医、药、护、技)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关于印发2020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28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方式
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题型为单选、多选和案例分析三种。
(三)考试效用
符合评审条件并参加全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参加相应资格评审长期有效(如遇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政策调整,合格成绩有效期将执行国家新规定),成绩合格分数线另行划定。
二、免试人员范围
(一)考试期间受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派遣,正在援外的申报人员(含在国内正式参加援外培训人员)。
(二)男1964年12月31日前、女196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申报人员。
(三)蒙医学(含蒙医护理、蒙药)专业的申报人员。
(四)符合《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28号)中,破格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主要包括以下类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自治区的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科技成果国家级奖获得者或省(区、部)级一等奖获得者。
(五)符合《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28号)中所规定的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的以下人员:援鄂医疗卫生人员和自治区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免除自治区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提前一年参加职称评审。
三、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2020年6月2至15日 期间,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
2.资格初审及现场确认:要求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并采集指纹信息(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须出具说明情况的同意委托书)。
时间:2020年6月12至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依据考生工作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具体安排为:12日上午杭锦旗,下午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13日上午达旗,下午康巴什、乌审旗;14日上午伊旗,下午东胜区;15日上午审核中心医院、二医院、四医院、保健院、疾控中心、蒙医医院、中医院、中心血站、卫校附院和广厦医院、妇产医院等市直单位;下午准旗。
地点: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康巴什部健康医学中心西侧楼。
3.考生缴费:现场确认后必须进行网上缴费,收费标准为每人200元。考生可依据系统提示和《网上缴费操作指南》于2020年6月20日至7月3日进行操作,缴费成功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在2020年7月27日至8月1日期间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考试时间:2020年8月1-2日,考生凭《准考证》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场次参加考试。
四、考试违纪处理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精神,严肃考风考纪,对违纪违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考试将建立考生信用档案,考试过程中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合格成绩的,一经发现,将被记录到考试信用档案,取消其当年成绩,三年内不得参加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
五、其他事宜
1.考生需提交网上打印的《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且必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2.考生必须在核实《考试报名表》相关信息后确认签字。
3.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注册证、护士执业资格证、护士注册证、居民二代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2001年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考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联系电话:0477-8588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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