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举行了生态环境质量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019年呼和浩特环境质量状况。
依据环境监测结果显示,2019年,呼和浩特市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92天,达标比例为83.2%,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82.2%的目标任务。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标准的水体比例为75%;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100%达标;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整体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一)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呼和浩特全市8个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结果显示,2019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146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2.2毫克/立方米。
2019年,根据全市8个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结果显示: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146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2.2毫克/立方米。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2019年,呼和浩特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共有14个,包括4条河流(黄河、大黑河、小黑河、浑河)、1个湖泊(哈素海)、1个水库(红领巾水库)。
2019年,12个河流断面中,达标断面10个,达标率为83.3%。其中,水质达到Ⅲ类和优于Ⅲ类的断面9个,占75%;达到Ⅳ类水质的断面1个,占8.3%;劣Ⅴ类水质断面2个,占16.7%。哈素海和红领巾水库水质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达到相应水质标准。
(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019年,呼和浩特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点位)有10个,包括地表水水源1个、地下水水源9个,各断面(点位)水质监测结果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声环境质量
2019年,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8.3分贝,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8分贝,总体评价为较好。与上年相比,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下降0.4分贝,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下降0.6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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