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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中——内蒙古连续三年位列全国第一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近日,民政部印发通报,我区在民政部、财政部开展的2019年度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中位列全国第1名,为优秀等次。这是民政部、财政部在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分配方面的重要奖励因素。至此,我区从2017年起已连续三年在国家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中位列全国第一。

据了解,近年来,全区民政系统在自治区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下,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不断推动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2019年,为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区低保兜底脱贫情况,联合自治区相关部门建立了低保兜底脱贫保障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按季度开展重特大疾病报销、医疗救助、残疾人等数据共享,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因病、因残等丧失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近年来,依托自治区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加强部门数据共享,积极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数据平台建设。截至目前,我区已在纵向实现了“部、省、市、县”四级网络贯通,横向实现了与自治区19个部门40类324项数据共享的“大数据”平台,为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奠定了数据基础。同时,取消了申请对象以往需出具的房产、车辆等5类事项纸质证明,这些事项通过数据比对进行,进一步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在推动实现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认定、精准救助上,探索建立了“3+1”多维度立体核对工作模式。即:“新申请社会救助对象核对、在享社会救助对象核对、自定义社会救助对象核对”+“部门信息反馈工作机制”的核对工作机制,既满足了基层多样化的核对需求,又反推各部门政务数据精准。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核对工作,与扶贫部门联合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核对办法》,明确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开展核对,助力精准救助精准认定。不断完善“部门信息反馈工作机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范围。在发起在享低保对象信息核对前,发函告知相关部门再进行核对。经系统核对后,将核对报告反馈基层民政部门进一步核实。经基层核对后,再将相关结果反馈涉及部门,确保救助工作靶向精准,实施到位。

据介绍,下一步,全区民政系统将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努力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作出民政贡献,发挥民政作用。(记者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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