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 >

呼和浩特市即日起在全市开展明码标价专项价格整治执法行动

昨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近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发出通知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明码标价专项价格整治执法行动。

据介绍,明码标价是商品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的一项基本法定义务,其目的在于让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收服务前对商品与服务有一定的基本认知,自愿做出真实选择,从源头上避免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从而促进市场正当有序竞争,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价格整治执法工作重点安排,结合呼和浩特市实际,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整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汽车销售企业、停车场、社区菜市场、社区超市(菜店)、商品房、建材市场等民生领域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情况及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15公示情况。

据了解,此次专项价格整治执法行动将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加大价格法、明码标价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专项价格执法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限期在10月1日前达到明码标价的相关要求;明码标价的具体方式,由市场主办单位、商户根据不同的经营场所条件,采取一品一价签、电子显示屏、价目表集中明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具体内容按《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相关规章规定执行,集中标示的载体要求放置在显著醒目位置。同时,要求突出标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12315”字样。

此次专项价格整治执法行动还将进一步规范停车场收费公示牌,要求停车场收费公示牌必须标明的项目包括: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免费停车范围(社会车辆免费停车15分钟,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政府公务类车辆免收停车费)、车位数、收费单位、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12315、营业执照等。

据介绍,各经营主体现有纸质标签最晚可以使用至9月30日,在此期间应按照文件要求制作新标签并及时更换。明码标价是价格执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参与监督,对一些不明码标价,借机涨价哄抬物价的不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投诉电话12315。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