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高速路上,王某驾驶的别克轿车被曾某某驾驶的斯柯达轿车超车,王某认为曾某某“别”了他,于是不依不饶,连续回“怼”,最终两车发生撞击,并导致曾某某受轻伤。警方在调取视频、行车记录仪录像以及证人证言之后,认定王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报请检察院进行逮捕。
7月6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了解到,该起案件发生在5月24日,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机场高速路去往大学城方向。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对肇事现场进行了封闭处理。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该起事故不那么简单。通过问询当事人、证人以及调取两辆车的行车记录仪录像,民警发现,事发时,曾某某驾驶斯柯达轿车超过王某驾驶的别克轿车,王某随即鸣笛警告,但王某发现曾某某不但没有示以歉意,反而加速驶离。王某随即怒火上头,紧追曾某某的车辆,并行期间二人目光怒视、互有说词。失去理智的王某连续加速最终超过曾某某的车辆,并“别”在其轿车前方,导致双方车辆发生撞击,斯柯达轿车翻车。民警告诉记者,王某的行为在主观上属于故意,他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
这起事故中,双方车辆都严重受损,曾某某受轻伤,后果严重,因此公安机关报请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王某进行逮捕。目前,王某已经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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