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凌晨2时许,开鲁县公安局吉日嘎郎吐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派警,称贵州人席某在幸福镇某村购买生猪时,拉猪车被人拦住,请求出警。
接警后,民警立即驱车赶至现场了解到:4月26日,席某通过辽宁人杜某联系,从幸福镇某村韩某处购买了40头生猪,费用为48万元。当晚22时许,席某将48万元货款打给了杜某,杜某收到钱后,给韩某打款时,因操作失误,错把钱打给了他人,但钱已转入银行流水,将在24小时内返还。4月27日零点左右,杜某承诺说会在6小时后将货款打给韩某,之后拒接所有涉事人的电话。左右为难的席某与韩某协商说:先将40头生猪运往贵州,自己留下等待货款到账后再离开。可韩某不但不同意,还拒绝把已装车的40头猪赶回猪舍,表示自家的猪和车上别家的猪混在了一起,可能影响“健康”,如此一来,刚刚出门的40头猪也是有“家”难回了。局面就这样僵持着,大约凌晨2时左右,席某再次联系杜某未果,因担心货款出问题,这才决定报警求助。
了解情况后,民警边劝韩某和席某不要着急,边积极联系杜某。直到早上7时许,民警终于拨通了杜某的电话,并努力说服对方尽快给付货款,而杜某只同意先付2万元,其余的钱则仍要等待银行返款。在众人焦急的等待中,上午8时许,民警盼来了杜某的电话,称银行的返款已到账,并将余下的46万元钱打给了韩某。席某连连向民警道谢,随后高高兴兴地拉着购买的生猪返回了贵州,彻夜忙碌的民警们总算松了口气。(记者 李晶 通讯员 薛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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