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主要介绍内蒙古防沙治沙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年均完成林业生态建设任务1200多万亩,居全国第一位。2019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2.1%,较2013年提高1.07个百分点。森林面积3.92亿亩,森林蓄积量15.27亿立方米,分别增加1905万亩和1.82亿立方米。全区10.2亿亩可利用草原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年均完成人工种草1500万亩,居全国前列。2019年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44%,比2012年提高4个百分点。每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900多万亩,建设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试点13个,5年内封禁面积达200万亩。
据介绍,全区上下紧紧围绕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定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系统、深入、扎实推进生态保护建设和防沙治沙,在祖国北疆构筑万里绿色长城,走出了一条具有内蒙古特色的防沙治沙新路子。全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连续多年保持“双减少”,森林覆盖率、草原植被盖度“双提高”。
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是防治荒漠化危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措施,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区水土流失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2018年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公报,我区现有水土流失面积59.27万平方公里,其中,轻度侵蚀面积36.34万平方公里,占比61%;中度侵蚀面积7.0万平方公里,占比12%;强烈及以上侵蚀面积15.93万平方公里,占比27%。与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2011年)成果相比,全区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3.63万平方公里,减幅达6%,侵蚀强度总体也由高向低转变,水土流失状况呈现出了面积和强度“双降低”的向好趋势。
在推进水土流失治理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做法是大力开展小流域、坡耕地、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和淤地坝除险加固,实行流域治理、综合治理。“十三五”以来,全区安排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投资20多亿元,治理小流域152条、侵蚀沟931条、改造坡耕地166平方公里,除险加固淤地坝212座,治理面积达2660平方公里。依托各部门各类国家重点建设工程,自治区每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在900万亩以上。截至2019年底,全区已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4.64万平方公里,为防治荒漠化危害、修复生态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
内蒙古是森林大省区,也是荒漠化危害严重省区之一,通过多年治理,防沙治沙成效明显。内蒙古在防沙治沙过程中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在防沙治沙的同时,把防沙治沙与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农牧民收入紧密结合起来,探索和创建了类型多样的产业化防治模式,重点培育发展了沙生植物种植与开发利用、特种药用植物种植与加工经营、林纸一体化和生物质能源产业化、沙区特种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沙漠景观旅游等类型的沙产业。随着生态产业化的推进,不仅加大了农村牧区劳动力的转移,还带动了加工、贮藏、包装、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初步形成了种、养、加、产、供、销为一体的产业链。与此同时,积极推广了“企业+基地+合作社+农牧户”的经营模式,打造了一批龙头企业。目前,全区共有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14家,自治区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64家。产业化发展逆向拉动了防沙治沙,增强了防沙治沙的持续发展能力。2019年,全区林业总产值达到556亿元,农牧民人均林业收入1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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