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上午,刚刚买下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一套二手房的张女士一家高高兴兴地来看房,结果,却发现阳台上放置着一个近半米高的“军工炮弹”,吓得她急忙报警。随后,警方赶到封闭了现场展开调查,才发现所谓的炮弹,不过是一个摄影用的道具。
“你好,我刚买的二手房的阳台上发现有一枚军工炮弹,将近半米长,炮弹的圆筒壁上还有四只‘翅膀’,看起来像是还没有爆破。原房东联系不上,我们也不敢动,求助民警过来处理……”29日10时许,赛罕区公安分局金桥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张女士的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
此时,在报警人张女士家里客厅外跨阳台上,立着一枚近半米长的尖头圆筒状的铁质炮弹。民警首先封闭了现场,告知围观居民远离,然后进一步问询张女士。最终,警方获得了原房东的身份信息,成功联系上原房主。经过一番核实,得知该炮弹是照相馆拍摄的铁质道具,并非是具有杀伤性的武器。随后,民警立即对“炮弹”进行检查,结果确认了原房东的说法。
面对这一场虚惊,民警对原房东的行为进行了口头教育,并将道具炮弹收缴处理。最后,民警现场向围观群众宣传了相关安全知识,要求群众不管是遇到炸弹还是人工增雨弹等有爆炸物品,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前来处置,千万不要随意触碰、搬运,以免发生危险。(记者 安娜 通讯员 闫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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