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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出台法规保护稀有树种胡杨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近日审议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胡杨林保护条例》,明确将加大力度保护稀有树种胡杨林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

胡杨,耐旱耐涝,生命顽强,是自然界稀有的树种。目前,内蒙古胡杨林面积44.4万亩,主要集中在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其中,7.1万亩划定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其余37.3万亩在自然保护区范围之外。

为了对自然保护区之外的37.3万亩胡杨林进行有效保护,条例规定,胡杨林所在地旗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建立胡杨林监测、预报、评估机制和森林防火机制。对胡杨林木只准进行抚育性质的采伐,如损毁胡杨树根、树桩或过度修枝的,要依法赔偿损失。在胡杨林内燃烧冥纸、取暖、野炊等野外用火的,处以相应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明确,因胡杨林生态保护等公共利益需要作出的决定,造成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对相关权利人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应当作出妥善安排。

同时,对胡杨林内珍稀濒危和具有观赏、科研、经济价值的野生动植物建立管理档案。对胡杨林内的古树、名木等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设置保护设施以及保护标志。

据了解,这一条例将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记者勿日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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