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牧区“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包头市已发放宅基地证书2万余本
2020年是农村牧区“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收官之年。记者近日从包头市自然资源局获悉,为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牧区“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标任务,市自然资源局将以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重点,优化登记程序,全面推进调查成果入库、质检审核备案、确权登记发证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即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实行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记载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两项权利,明确载明了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及坐标位置等信息,是农民个人财产权益的有力保障。
据了解,我市宅基地数量大、情况复杂,农村地籍调查基础薄弱。2019年我市将农村牧区“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作为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之一,在全市范围内陆续启动实施。
按照《关于批转将农村牧区“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市自然资源局结合相关政策,因地制宜印发了《包头市农村牧区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制定了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
查清农村宅基地上的每一宗土地和房屋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是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依据。为此,各旗县区抽调专人深入基层,遵循“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原则,认真核查,形成了翔实、准确的地籍和房屋调查成果。
截至目前,我市已基本完成宅基地权籍修补测工作,全部完成了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其中涉及宅基地22.8万宗,总面积1.2万公顷,涉及集体建设用地数4111宗,总面积3272公顷。除白云矿区和稀土高新区外,8个旗县区已全面铺开农村牧区“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已完成9844公顷的“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修补测。市四区和外五旗县区入库宅基地权籍调查质检成果数据7.4万宗,累计发放宅基地证书2.08万本,发证率28%,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工作正有序进行。
由于我市农村牧区居住地分布较为分散,特别是山北地区距离现有的不动产登记办事场所较远,考虑到农牧民的出行困难,市自然资源局将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前移至各地区国土所,并建立起一套国土所收件制证、分局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定登簿的网络审批流程,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记者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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