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今年将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根据测算,此次养老金调整人均调整147.2元,惠及全区近300万退休人员。
此次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4元,全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相同额度的养老金,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有两项内容,一是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8%增加养老金;二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挂钩调整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倾斜调整有两项内容,一是向高龄群体倾斜,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退休人员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3元。二是向企业军转干部倾斜,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养老金调整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倾斜调整体现了对工作早、养老金水平偏低人员的统筹照顾和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照顾。
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4元;按照退职生活费水平1.8%增加退职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元,调整不足15元的,按照15元进行调整。高龄群体和企业军转干部可执行退休人员倾斜调整政策。
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并要求各地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霍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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