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卫健委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快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医疗机构提供分级诊疗服务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医联体、医共体的优势,减少患者的无序流动,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建立分级、分层、分流的救治机制,市卫健委联合市医疗保障局于近日发布《呼和浩特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以呼和浩特市医联体、医共体为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为抓手、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援,围绕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分级管理,逐步推进和完善双向转诊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加快建立医疗机构间的分工协作关系,着力构建“基层首诊、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有序就医格局。今年全市医疗机构将全面实施双向转诊,重点对国家确定的9个病种开展监测,其中高血压、糖尿病的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60%以上;2021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进一步扩大重点管理病种范围,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密切合作、双向转诊保障和激励机制逐步完善;2023年,对所有适宜临床转诊病例进行监管,建立完善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形成分级诊疗。
《方案》明确,按照就近、便捷的原则,呼和浩特市双向转诊按地域分两个架构,居民按参保地在各自基本架构内实施双向转诊,基本架构内医疗机构不能诊治的疾病可进行县域外、市域外转诊。
《方案》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疾病临床初步诊断,对收治能力范围内的疾病按照诊疗指南,制订个体化、规范化的治疗方案;建立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对慢性病、康复期等患者开展随访、基本治疗及康复治疗,可以开展慢性病并发症的筛查;开展健康教育,指导患者自我健康管理;实施双向转诊。上级医院(二级及以上医院)负责疾病临床诊断,按照疾病诊疗指南,规范制订个体化、规范化的治疗方案;指导、实施双向转诊;定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和医疗效果进行评估。其中,二级医院(含旗县级)负责急症和重症患者的救治,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三级医院负责疑难复杂和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对二级医院(含旗县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在基层蒙中医药体系不健全、能力较弱的地区,鼓励支持将蒙医中医医院蒙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满足人民群众首诊看中医的需求。
为保障双向转诊的顺利进行,《方案》强调,要加强医疗服务联动,各级医疗机构对转诊的患者应简化手续,优先诊疗、优先安排住院床位、按规定对患者的检查检验结果实施互认,避免重复排队、重复检查等情况,提高转诊就诊效率。上级医院根据基层转诊预约情况,预留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和住院病床。门诊、住院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等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直接预约,不需重复排队等待。同时,要加强医药保障协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目录,逐步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品种和规格,允许其根据工作实际配备使用并按规定予以报销,实现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医保用药的全面衔接,确保基层就医和下转到基层的患者治疗、用药的连续性与可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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