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获悉,8月12日8∶00—14日18∶00,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招”网上填报志愿与实时录取进行。
未被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录取并具有分招资格的考生,对照网上公布的市区9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到市区初中学校的“分招”名额,根据网上实时动态排名及本人实际情况,填报“分招”志愿。考生在“分招”志愿填报各分数段的截止时间内,可随时对已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考生须在“分招”志愿填报各分数段截止时间前,确定并完成本人高中志愿填报。
“分招”最低录取线为市区统一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已被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分招”志愿填报与实时录取。
本次“分招”网报志愿与动态录取具体分段安排如下:
8月12日8∶00,登录高中志愿填报网址,考生开始进行“分招”志愿填报;
8月12日18∶00,考生完成“分招”志愿填报;
8月13日12∶00,530分以上(含530分)考生结束“分招”网报志愿;
8月13日14∶00,500分(含500分)—530分(不含530分)考生结束“分招”网报志愿;
(上接第1版)8月13日16∶00,470分(含470分)—500分(不含500分)考生结束“分招”网报志愿;
8月13日18∶00,440分(含440分)—470分(不含470分)考生结束“分招”网报志愿;
8月14日12∶00,410分(含410分)—440分(不含440分)考生结束“分招”网报志愿;
8月14日14∶00,380分(含380分)—410分(不含410分)考生结束“分招”网报志愿;
8月14日16∶00,350分(含350分)—380分(不含380分)考生结束“分招”网报志愿;
8月14日18∶00,350分以下(不含350分)考生结束“分招”网报志愿。
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提醒,参加“分招”网报志愿的考生必须于8月12日18∶00前完成志愿填报,如考生未能按时完成操作,将视为考生放弃“分招”网报志愿。自治民族考生可在市区9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学校中,选择填报“分招”志愿;非自治民族考生只能在除呼市土中之外的8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学校中,选择填报“分招”志愿。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分招”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8月15日。未被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和“分招”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第二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录取。已被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和“分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录取。(记者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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