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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首宗农村产权“入市”交易完成

“喂,妈,告诉你个好消息,房子合同签了,很快你就能来住了,开心不?”……8月14日,刘志男在签完一系列协议,接过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农村产权服务中心颁发的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后,赶紧给父母打电话“报喜”。接着,他特别又将红彤彤的林原村“新村民证”捧举在胸前,满面喜色地笑着,让人拍了照,用微信发给二老。这是鄂尔多斯市也是全自治区乡镇一级的首宗农村产权“入市”交易。

刘志男来自1400多公里之外的通辽市,常年在外工作,父母渐渐年老,不愿进城又无人照料,让他苦恼不已。当他在网上看到树林召镇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发出的第一期交易信息后,马上来该镇的林原村看房子。因为林原村距离达拉特旗旗府所在地只有10多公里,两个姐姐都在附近安家立业,而他看中的那处院子占地900多平方米,院里有园子,院外即广场,综合各种因素,都是父母重新定居享受田园闲情的“最优选择”。

“那处院落是我家的,从2013年开始就一直在闲置。以后我不仅不用维修房子,而且每年还能获得收益。”户主张喜说,他算了一笔账,转让30年的使用权,可获利15万元,他觉得“很值”。

而这个“天作之合”得益于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正在探索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撬动乡村振兴模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为了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市场化配置,树林召镇率先设立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开展以乡镇一级为试点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进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出租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十多项交易,推动农村闲置的资源资产入市交易,盘活农村“沉睡”的资源资产,激活乡村振兴一池春水。

“村民可以将房屋、土地等闲置资源资产作价后入股村集体合作社,由合作社提交到农村产权服务中心的平台,再挂牌交易,交易完成后,溢价部分按比例留给合作社一部分,剩余给村民分红。如果买方钱不称手,可以到村里的资金互助合作社进行按揭,缓解压力。”树林召镇镇长乔有世短短几句话的背后是一盘“大棋”。

除了以合作社为“媒”,引导村民抱团发展,树林召镇还希望通过农村产权入市交易,能够有效引流人才、项目、资本,撬动设施农业、乡村旅游等相关产业。而在保证村民获得财产性收益的同时,村集体在每一笔交易中都可获得一定比例的收益,这有助于壮大村集体的“财权”,提升基层党组织的“话语权”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全国来看,农村闲置资源资产活化是大趋势,树林召镇的交易主体多元、内容多元、程序合法,这么多种类的交易在全国都少见,既符合中央精神,又切合实际,使城乡要素融合流动,可有效提高乡村品质,这个模式对全国来说都有推广的意义。”正在树林召镇进行乡村振兴基层实践和研究的中国乡建院创始人、院长李昌平给出这样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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