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包头市几百位老人在昆区卜尔汉图镇新建的养老院交了3万元至5万元预定了床位费。新建的养老院是昆区唯一一所公建民营养老院——包头市昆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然而,老人们还未能如期入住,养老院法人张树斌因为涉嫌非法集资被抓。2019年8月,本报报道了《乱!公建民营养老院被封,涉嫌非法集资300多人被骗》。
2020年8月25日,包头市青山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公诉机关指控:包头市昆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于2010年10月开始建设,2013年5月主体建设完成,设计床位数120张。该福利中心系“公办民营”的方式合作建设的项目,包头市新驿商旅酒店有限公司与民政局签订《租赁协议书》,合同约定:包头市新驿商旅酒店有限公司租赁经营包头市昆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民政局是该公司的业务主管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期限自2011年9月30日至2031年9月30日,5年内免收租赁费,一年内完成装修工程等投资建设。民政局协助该公司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期间,该公司如果私自转租、转借,民政局有权提前终止协议,无偿收回包头市昆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
2015年7月20日,新驿商旅酒店有限公司与包头市某工贸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实质为转包合同),期限为20年,每年支付40万元管理费。之后,该福利中心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曹某某,实际经营者为被告人张树斌。2017年3月开始,张树斌以该福利中心的名义,雇佣宣传团队,对外预定老年公寓床位,签订《养老服务合同书》,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承诺以一年10%、两年12%、三年14%的年息面向社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进一步融资,2017年7月,张树斌又成立了养老院,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全面管理,带领其融资团队继续面向社会宣传老年养老项目,以上述方式继续向社会非法融资。
经包头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7年3月至2018年10月期间,张树斌共向565人进行融资,融资金额共计1625.82万元,已归还款项金额共计21.9万元,未归还款项共计1603.92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树斌违反国家金融法律规定,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集资,数额巨大,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将择期宣判。(记者 解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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