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包头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包头市2019年市直事业单位和旗县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包人社办字〔2019〕211号)安排,对进入面试范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日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各岗位具体审核时间请查阅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见附件2)。
地点:包头市九原区铂尔曼酒店三楼大厅(包头市大剧院东100米)。
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主要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及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2020年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试用期工作人员的,不符合报考条件、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能委托他人代审。资格复审考生请准备好相关资料,主动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联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与应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书原件和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证件及材料:
1、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填写《2019年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一份(见附件3)。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丢失、损坏的考生,请务必于2020年8月26日9:00至9月3日18:00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相关表格,逾期打印功能不再开放。
2、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3、在职人员如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要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证明,凡不能够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4、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材料如下: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报考,须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证书》原件;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须持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须持团中央统一印制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服务期满后续签服务合同的“西部计划”志愿者,还须持自治区团委出具的续签合同证明;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报考,须持内蒙古自治区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证书》原件;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中小企业储备人员”报考,须持内蒙古自治区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证书》原件;
特岗教师须持盟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公益性岗位”,须持内蒙古自治区统筹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证书》原件或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包头市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服务期满证书;
尚未取得服务项目证书的,须提供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起止日期、考核合格及证书办理意见、服务单位名称、出具证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5、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服役期满,在报名开始日前退役的人员或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人员。其中,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截止2020年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不包括在内。退役大学生士兵审核时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
6、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提交资格复审仲裁组进行裁决。
三、注意事项
(一)毕业证、学位证暂扣在学校的,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毕业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的应届毕业生,到资格复审时学校还没有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须出具学校开具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对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名额空缺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于近期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微信公众号“包头人社”公布,请未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注意查询自己是否进入递补资格复审范围,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三)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市人社局、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请见招聘简章。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自进入会场后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拒绝佩戴口罩的考生,取消(终止)考试资格;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摘除口罩。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场内。
(二)考生进入会场时需由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出示电子健康码,请考生入场前提前准备。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终止)考试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注意:“电子健康码”为非绿色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三)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或中高风险地区返(来)包人员应当主动向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报告。体温正常,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或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四)有国(境)外旅居史人员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五)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入会场前以及在会场时,要保持1米的距离,审核结束后依次离开考点,不得扎堆聚集。
(六)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场规则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听从工作人员指挥,违反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行。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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