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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突出“四化”抓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

今年9月是全市第37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包头市多举措抓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

突出“常态化”,健全机制。把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健全发挥市、旗(县区)、乡镇(苏木、街道)三级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作用,明确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网络专(兼)职宣传责任人,把营造良好氛围落实在平时,常态化推进。

突出“阵地化”,建好载体。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指导各旗县区在各级机关、乡镇(苏木、街道)等办公场所开辟固定宣传栏、民族团结进步长廊,利用村(社区)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制作宣传海报、墙体绘画,在汽车站、公交站台、商场、企事业单位、银行和学校等场所设置电子显示屏、宣传台,通过多种载体广泛宣传。指导达茂旗在打造朵兰戈尔社区为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向群众展示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剪影、民族团结一家亲等内容。

突出“立体化”,扩展层次。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要内容,指导市县两级加强民族政策理论培训;举办全市蒙汉翻译人员培训班;加强对全市大中专院校和各级学校的指导,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校园。

突出“大众化”,创新形式。指导基层积极利用大喇叭、标语、横幅、短信、传单、宣传版面等传统方法,综合运用“互联网+”的形式,通过“三微一端”等开展特色宣传,进一步扩大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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