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在电视上见过法官坐在法庭上开庭审案,没想到今天法官来我家开庭,我们不用来回奔波,真的非常感谢他们!”近日,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深入当事人家中,化解了一场纠纷。
原、被告在2017年签订《水利改造地埋管安装合同》,由被告提供施工材料,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施工安装义务,总计工程款为12万余元。工程结束,被告方支付了7万元工程款,其余5万余元至今未付。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武川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剩余部分工程款。被告答辩称:她对所欠原告的工程款数额没有异议,但就施工的质量问题提出质疑。她说,由于设计和施工缺陷,部分土地难以满足灌溉要求,庄稼无法正常生长。被告曾多次通知原告前去查看和解决问题,原告始终未去,被告只得每年自行购买水管来弥补设施缺陷。
鉴于本案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为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法院第一时间组成合议庭,派出经验丰富的杨树祯、白娟法官审理此案。
承办法官一行人驱车前往施工所在地武川县二份子乡奶母沟村东大井进行实地考察,并向当地村民询问该地段的灌溉情况,最大程度了解案件事实。
庭审前,杨树祯从化解双方矛盾和促进实际履行的角度出发,分别询问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同时,借助双方在场亲戚的力量,组织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他以接地气的语言,通过以理释法、以法明理的方式,经过长达2小时的劝解和开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通过个案的审理,不仅可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也让老百姓切身体会到巡回审判就在身边,提升他们的司法参与感和获得感。”办案法官说。随后,法官还为现场旁听的村民们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悉心解答他们的困惑。村民纷纷表示,巡回审判服务到“家”,不仅为案件当事人提供了便利,也给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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