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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弘扬 ——内蒙古师范大学部分教师就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发表见解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刘志贤

9月8日,就今年秋季新学期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开始使用国家统编《语文》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有关情况,记者采访了内蒙古师范大学几位专家学者。

民族学人类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敖其说:“一方面,新政策能够逐渐提升少数民族学生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水平。从研究的角度来讲,我现在主要从事民俗学、民族学研究,蒙古族的民俗文化博大精深,但在目前大多数蒙古族同胞都在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传播。如果我们有更多的人,能更好地运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并举的方式去传播蒙古族民俗文化,让全中国人民都了解我们的文化,将更加有利于我们本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弘扬。另一方面,从辩证的角度来看,学生们刚开始用另一种方式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时,肯定会遇到困难,但是方法总比困难多,老师们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讲究教学方式方法。尤其在农村牧区,建议小学一年级的《语文》课程应该由双语教师来讲授,因为在国家统编《语文》教材中,可能有些词汇对于农村牧区的少数民族学生来讲比较陌生,如果由双语教师将这些生词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讲解的话,就会加快孩子们的接受和理解能力。所以,我们在贯彻落实好中央部署的同时,在执行过程中要找到更多切实可行的办法,让孩子们更好更快地适应这种新变化。另外,现在许多家长担心,小学一年级的孩子同时学习两种语言文字,可能会影响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但从我本人的经历来说,再加上我也是一名双语教师,所以我知道,汉语和蒙古语的发音部位是完全不一样的,成人与孩子比较,孩子学语言的能力要比成年人强很多。因此,我们只要在家庭语言环境、学校语言环境中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教育的前提下,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话,我们的担忧会逐渐减少的。”

法政学院院长吴海山教授说:“我觉得学习多种语言对人的大脑思维的锻炼是非常有帮助的,同时也能够拓展其获取知识的渠道,还可以增强自信心。少数民族学生在学好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同时,学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他们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基础,对他们的就业、获取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融入社会等都是有很大益处的。拿我自己来说,我从小是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学生,但是我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都是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和学习的。尤其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攻读博士时,我十几万字的毕业论文都是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撰写的。试想,如果我不能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如何能有机会接受那么高层次的教育?”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李春晖教授说:“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我也是蒙古族,在我看来,这个政策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因为语言是我们最重要的一种交流工具,掌握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我们的少数民族同胞会有更广阔的空间,会激发出更大的潜能。在我们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同胞不仅要掌握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更要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还可以学习英语,而且我们的很多蒙古族同胞还特别精通日语,我相信语言的多样化对他们的成长发展是非常有益的。另外,所有政策的实行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今天的一年级孩子们,他们的成长需要经过6年的小学和6年的初中高中生活,政策的益处至少12年后才能见分晓。如果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能既掌握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又能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那么在他成长的过程中,既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熏陶灌输和传承,又能学习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灿烂传统文化,吸收各民族之文化精髓,这样的话,从他做人做事再到做学问,都会游刃有余,为他们将来成为少数民族科学家、艺术家等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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