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杨某某醉酒之后,竟然从自家六楼窗口将电视机、电脑、吉他、床头柜等多件物品统统扔下楼。所幸,事发深夜,楼下恰好没有居民过往,除了砸坏一辆小轿车前机盖以及楼下居民家的防护窗之外,没有造成人员伤亡。11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大南街派出所了解到,杨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9月6日22时许,玉泉区大南街友谊小区十号楼居民李女士一家刚刚关灯休息。突然“咣当”一声,听起来像是重物坠楼的巨响声。李女士起身向楼下张望时,“咣当、咣当”又是两声巨响,这一次,她亲眼目睹一台台式电脑主机箱从楼上坠下,先是砸在三楼一户居民家的防护窗上,又重重地砸下楼。紧接着,几把吉他、笔记本电脑甚至是床头柜等物品接二连三地从楼上被扔下来,还听到一名男子一边扔东西,一边骂骂咧咧。李女士担心楼下过往居民被砸到,便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几分钟后,大南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确定了涉嫌高空抛物的是十号楼六楼的一住户。敲开门后,屋内一名光着膀子、浑身酒气的男子理直气壮地反问民警道:“我扔自家东西关你们什么事!”随后,民警将其控制住带回大南街派出所醒酒。
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了解到,涉嫌高空抛物的男子名叫杨某某,已经56岁。据其交代,事发当日夜间他在酒精作用之下才做出此事,当时完全没有意识到高空抛物的严重性和危险性。酒醒之后,面对自己的行为,杨某某悔恨不已。
“杨某某高空抛物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意见》之规定。”警方介绍称,杨某某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记者 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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