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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29家供热企业10月10日起错峰点炉升温

随着供暖期的临近,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住建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召开错峰启炉工作动员会,要求城区内29家燃煤供暖企业10月10日起错峰点炉升温,确保10月15日正常供热。

为做好今冬明春供热工作,保障供热平稳运行,进一步实现对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的控制,避免集中启炉造成污染物集中排放,呼市生态环境局对市四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启炉时间进行了明确要求,从2020年10月10日至15日,全市城区内29家,其中新城区13家、回民区4家、玉泉区8家、赛罕区4家燃煤供暖企业,按照每日9时至18时点火、启炉,其它时间一律不得擅自启炉,旗县锅炉房错峰启炉时间参照执行。同时要求各地区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落实“一人一炉”驻厂制度,对辖区内的燃煤锅炉进行实地监管。各燃煤锅炉房在实现“两个确保”的基础上,要科学、合理制定锅炉运行计划,尽可能降低耗煤量,降低污染物的排放。

为全面提高供热服务水平,让市民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要求各供热单位积极开展供热锅炉、设备、管网、换热站等供热设施的全面检修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排除隐患,保证供热设施设备完好和安全运行。要积极与煤炭供应企业签订供煤协议,落实煤源。严把燃煤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燃煤进场入炉。要加强储煤、储灰场地管理,严禁在不具备储备条件的场地堆放燃煤,减少扬尘污染及火灾隐患。要进一步提高供热质量,改善供热服务,满足用户需求,在各自供热区域内公开单位负责人姓名、供热时间、服务标准和服务电话,安排专人值守,保证24小时开通,及时协调解决各类供热问题。要建立完善供热事故抢险抢修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做好应急设施装备、材料的准备,强化应急演练,建立完善的供热预警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快速处置,确保不发生大面积、长时间的停暖事故。

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供热不达标和供热违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于因供热企业不作为,导致用户供热质量大面积不达标,引起大量居民不满的企业,责令其退出供热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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