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平台载体是培养创新人才、集聚创新资源的重要抓手,是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基础支撑。近日,我区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从优化布局、引导建设、完善管理等方面,统筹和推进创新平台载体建设,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优化布局方面首先是按照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三类优化整合各类创新平台;其次是建立评估退出机制;最后是建立稳定支持机制。对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每年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支持,对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每年给予不低于100万元支持,用于开展研发活动。对新获批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给予最高2000万元研发经费支持,对进入全国排名前60名、年度排名提升5位以上以及新获批的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予以一次性1000万元研发经费支持。
同时重点支持“三区两中心”建设。即: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鄂尔多斯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稀土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根据政策要求,自治区财政将每年分别对呼包鄂三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予以5000万元支持,连续支持5年。每年分别对鄂尔多斯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予以5000万元支持,连续支持5年。每年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给予不低于3000万元支持,连续支持5年,用于开展研发活动。
鼓励和吸引国家级高校、科研院所来我区建设创新平台,提升我区科研水平。政策提出国家级科研机构、“双一流”大学来内蒙古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或新型研发机构,按投资额度和运行绩效,连续5年给予每年最高10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目前已通过“科技兴蒙”行动专项,落实“三区两中心”经费3.5亿元。(记者武子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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