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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提升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资源,主动作为,以扎实举措推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着眼于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通过制定一次性告知单,向咨询个人或企业一次性告知全部办理事项,提供“一站式”业务办理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避免群众走“冤枉路”“重复路”,不断优化利于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积极推行实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通过在服务窗口设置评价器,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自主评价,实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一事一评”,利用评价数据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同时,积极配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按照要求研究制定区域评估、告知承诺等相关制度,确保改革措施有效落实。

着眼于审批改革,积极推动“下放一批、豁免一批、承诺一批”环评审批改革走向深入。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豁免临时性医疗物资生产建设项目环评手续,促进企业达产达效;对农副食品加工业、社会服务业、物流配送业等10大类30小类行业的建设项目实行豁免管理,不再要求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开展生猪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积极推动生猪养殖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着眼于稳步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制定出台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双随机”企业名录库,重拳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形成规范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同时,对各旗县区分局“双随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双随机”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持“强监管”与“减干扰”有机结合,通过实现生态环境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优化制度机制,提升监管效能,推进企业环境管理更加规范,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此外,市生态环境局还继续优化政务服务,改进监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并在日常工作开展之余,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引导,深挖工作亮点,总结推介典型经验,营造更好更优化的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在赤峰这方热土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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