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了解到,按照《呼和浩特市中小学2020~2021学年度校历》,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学校将于2021年1月9日起进入寒假,高中学校将于2021年1月16日起进入寒假,寒假于2021年2月28日结束。
记者了解到,呼和浩特市执行自治区非高寒地区校历,2020~2021年全学年共53周,其中小学、初中教学时间35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6周,机动时间两周。普通高中教学时间39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12周,机动时间1~2周。根据自治区规定,由于全国高考提前,造成高三年级教学时间和课时不足,对高三年级教学时间进行调整。将高考后四周的教学时间,调整到高三年级第一学期开学前2周、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后两周或第二学期开学前2周。
按照《校历》,各地区、各学校根据各自期末工作安排情况,可在期末考试后一周确定学生返校日,总结并布置有关工作后进入假期。各校要严格按照校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充分保护学生接受教育的权益,各校不准随意停课,不得擅自调整教学时间,随意放假。(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 实习生 张司奇 刘思嘉)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