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连锁美发店剪完头发后认为价格高,并且发现该店与其他店定价不一样,消费者认为不合理,希望退卡。
消费者李女士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一家美发店剪头发。李女士介绍,她是外地人,看到店面装修比较普通,又因为是朋友介绍,剪发时就没有问价格,剪完头发付款时,李女士才得知剪发的价格很高,非会员价格为286元,会员价格为168元。为了享受会员价,李女士现场充值1000元办理了一张会员卡。事后,李女士得知该店为连锁机构,便电话咨询了另一家分店的剪发价格,得知并没有这家店的收费高。李女士认为美发店事先没有告知她价格,剪完后收取的费用较高,因此向包头市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受理投诉后,市消协的工作人员向经营者核实了解到,李女士是提前打电话预约一名美发店总监给其剪的头发,美发店的工作人员一方面以为是老顾客,知道收费情况,另一方面担心引起误解,就没有提示收费情况。李女士在剪发前也以为是普通消费,没多想,导致双方出现了纠纷。另外,李女士认为该店定价高,并且没有明码标价,美发店解释他们有价目表,因以为李女士是老顾客便没有提供。市消协工作人员认为,在这起价格纠纷中消费者和经营者都有责任,明码标价也有法律规定。李女士表示,价格过高,以后不愿到该店继续消费,要求退卡。经调解,美发店同意退卡,并且剪发按照会员价168元收取。
市消协工作人员介绍,《价格法》第六条规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记者 霍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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