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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制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国企改革

记者从20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政策吹风会上获悉,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自治区党委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今后(内蒙古)全区国有企业制定了新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内蒙古国资副主任王晓燕如是表态。

记者在现场获悉,《方案》于2020年8月底成立起草组,之前曾反复讨论修改十几稿。审议通过后的《方案》聚焦于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国企改革专项行动落实落地等8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完整保留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明确地方国有企业的工作内容,侧重内蒙古国企改革的短板和弱项,明确具体改革举措,同时也体现了未来内蒙古国企改革的创新点和工作亮点。”内蒙古国资委企业改革处处长张东举例说,针对内蒙古国有经济规模总量偏小、布局结构不优、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方案》强化了关键领域改革举措,包括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提升市场竞争力。

“我们将建立清单式工作台账,建立检查监督机制,建立实时在线的《方案》督促督办系统,组织专项督查或抽查,对改革推进慢、阶段性任务没完成的单位进行通报督促,推动落实落地。”张东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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