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包头市东河区公安分局公布一起诈骗案,市民赵先生被骗了7100元。
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从办案民警处了解到, 2020年8月12日9时许,西脑包派出所接到报警,市民赵先生称:他和刘某之前在北京买手机时认识,随后在闲聊中,刘某得知赵先生有买苹果手机的意向,8月6日,两人通过微信聊天商量好,刘某以7100元的优惠价格,帮赵先生购买苹果11手机一部,赵先生打款后,刘某承诺8月10日到货。可是付款后,赵先生迟迟没有收到苹果手机,刘某也联系不上。赵先生感到被骗了,来到派出所报警,民警随即展开调查。
按赵先生提供的信息,民警发现刘某提供的名字刘乐是一个假名字,经调查确定,嫌疑人刘某常年在外地生活,辗转天津与北京之间,无固定住所,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经相关部门支持,西脑包派出所民警于今年1月6日获得刘某的信息,发现刘某在天津有固定居住场所且频繁在天津活动。民警立即赶赴天津,于1月8日在刘某的出租屋将其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刘某对以卖手机为由诈骗赵某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即民警将刘某押解回包头。目前刘某已被羁押在东河区看守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周蕾)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