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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嘎查村年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

近年来,我盟坚持把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作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的重要着力点,加大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和统筹推进力度,深入开展嘎查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行动。到2020年底,全盟嘎查村年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了10万元以上。其中,50万元以上的嘎查村113个,占嘎查村总数的13.31%,100万元以上的嘎查村47个,占嘎查村总数的5.54%。

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工作责任。把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工作量化为“双100%+80%”目标,即符合条件的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率要达到100%、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的达到100%、10万元以上的达到80%,制定印发了《全盟农村牧区基层党建主要职责与基本任务清单》,从旗乡村三级党组织和相关责任主体明确了抓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在“最强嘎查村党支部”评选和“模范党组织书记”评选中,将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工作作为重要评选标准,引导嘎查村党组织和党组织带头人谋划好、落实好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工作。建立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工作作为旗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 作为旗乡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嘎查村党组织评星定级的重要标准,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加大统筹力度,促进嘎查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盟委组织部、盟农牧局联合印发了《兴安盟嘎查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开展集体经济提质增效行动。全面建立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从2018年开始,采取试点先行方式,选取了一批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嘎查村,以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进行了股份合作制改革,逐步构建起“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集体产权制度。到2020年,全面完成了清产核资、资产量化、成员身份确认、股权设置、股权管理等工作,成立了849个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逐村进行了赋码登记,并发放了《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对全盟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赋予合法“身份证”,为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奠定了基础。推行台账式跟踪管理,逐个嘎查村建立了《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工作台账》,登记嘎查村“三资”情况、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情况、集体经济发展进度,明确发展集体经济责任人,全面掌握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进度,并开展定期调度,结合季度党建工作督查调研对集体经济发展缓慢、经营粗放的嘎查村进行指导帮助,推动嘎查村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增收。扎实推进重点扶持工作,会同盟财政局和农牧局成立联合调研指导组,对2019年度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重点扶持的集体经济项目进行了调研指导,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一对一”反馈至各旗县市委书记和组织部部长,督促旗县市委抓好中央和地方重点扶持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工作。为强化对重点扶持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建立了《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重点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嘎查村台账》。2019、2020年度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重点扶持兴安盟73个嘎查村,集体经济项目均已启动实施。

积极探索实践,引领提升嘎查村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水平。发挥“乡土人才孵化中心”作用,通过“设岗定责”“进村服务”“试岗锻炼”等活动,将有一定创业带富能力的乡土人才安排到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乡村企业等实践基地进行培养锻炼,把他们培养成为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人员,为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探索融合发展。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重点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嘎查村先行探索,采取了“强村”带“弱村”联村发展新模式,把一定区域内的嘎查村自然资源、产业资源、人力资源、社会资源和扶持资金项目等有效整合起来,探索“强村带弱村、强强联合”,组建集体经济联合体,探索不同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和运营模式,引领提升嘎查村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水平。目前,已有4个重点扶持嘎查村实施联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每个嘎查村年收益率稳定在9万元以上。(王立伟 付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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