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包头2月7日电(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刘向平)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公布了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名单,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连续5年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据了解,该奖项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评价的国家级最高荣誉称号。
近年来,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党委始终坚持高位推动,专门设立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定期组织专人深入各交管大队、车驾管窗口单位就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考核。大力加强党的建设,规范基层党组织运行,为创建文明单位筑牢思想根基;全面从严治警,为创建文明单位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注重队伍建设,着力强化典型选树,全面提升交警职业化、规范化建设;创新宣传教育模式,结合交通管理工作实际,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动业务下放、打造马路边车管所,树立行业文明新风;发挥警民共建优势,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脱贫攻坚战活动,坚实履行社会责任。
包头市交管支队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交管支队将继续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持续组织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家庭”“青年文明号”等创先争优活动,实现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档升级。大力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聚焦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等各类交通陋习,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礼让斑马线、交通事故帮扶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的精神引领作用,将其融入到交通管理工作的每一环节,不断擦亮“全国文明单位”牌子,为建设文明和谐美好鹿城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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