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相关要求——我区严格落实“健康码”一码通行
2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卫健委了解到,自治区对原“健康码”系统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的“健康码”已融合“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行程数据,全区要严格落实“健康码”一码通行要求,不需再重复出示其他疫情防控码。
据介绍,自治区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健康码”一码通行的要求,为了方便各地查验流动人员行程信息,解决一些地方既查“健康码”又验“行程卡”的问题,自治区对原“健康码”系统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的“健康码”已融合“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行程数据,在生成健康码时自动加载近14天的行程信息。该系统已按原方式,部署在各盟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各地健康服务App上。
自治区卫健委要求我区各部门严格落实“健康码”全区一码通行要求,原则上仅保留一个统筹建设的“健康码”、不需再重复出示其他“疫情防控码”。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商超、酒店等各类门店等场所使用“健康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不得同时要求申领、出示、核验其他防控码,彻底解决“层层加码”、“多码并用”给群众带来不便的问题。我区“健康码”系统随时维护国务院推送的风险地区、风险等级数据,各地和各管理单位不得再另行开发应用新的“疫情防控码”。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疫情防控码”跨省互认的要求,外省群众持当地“疫情防控码”或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来我区,“疫情防控码”展示“无异常”或外省“绿码”各地要予以互认,在区内的交通卡口、机场、车站等场所“亮码通行”,不得要求外省群众必须申领和出示我区的“健康码”才可出入。(记者于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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