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请仔细阅读这份管理协议书。如果确实有同学需要带手机入校,需要由家长向学生处提出申请。”…… 2 月28日,呼和浩特市第三十八中学高一二班的“专注学习,远离手机”主题班会上,班主任张兴龙一边发放《学生携带智能手机、电子产品进校园管理协议书》,一边详细介绍新学期对于手机的管理新规。
在该校各个班级门口,一个标有“严禁手机进入课堂”的黄色醒目禁止标志格外醒目,在这一标志上方,还放置一部非智能手机(俗称老人机)。“这部手机是公用手机,全天静音状态,如遇家长有急事联系学生,可以通过班主任联系,在课间由班主任或班级手机管理员通知学生本人,以解决家长紧急联系学生的需求。”学生处主任赵大伟介绍说。
日前,我区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明确手机进入校园的程序和统一保管场所、方式、责任人,严禁学生和教师携带手机进入课堂。(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王磊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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