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个人银行卡会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但仍为了牟利而事实犯罪。3月1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赛罕区公安分局了解到,刑警四中队成功告破此案,7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刑警四中队民警介绍,去年10月份,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微信群内看到“去外地旅游一个月给4000元,管吃管住”的信息后被吸引。于是他主动联系对方,得知想要参与这样的“好事”,需要他办理6张银行卡带到广州借给他人使用。接下来,李某便按照对方要求办理好银行卡,并顺利乘坐飞机来到广州。到达广州后,有人每天拿走李某身份证、手机、银行卡,大约2小时后再送回来。李某则在广州整整玩了一个月,并获利4717元。此后,李某返回我市时,已确定对方系违法犯罪人员,用其银行卡的目的也是洗黑钱。然而,李某还是受到金钱诱惑,在自己的朋友圈、微信群发布此类消息招人卖卡。不久之后,李某就找到了郑某等另外7人前往云南芒市。这一次,他们将个人名下办理的银行卡,以每张300至600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予他人,10天共获利4万余元。之后,首府警方介入案件调查,截至目前,相继抓获了包括李某在内的涉及此案的7名犯罪嫌疑人。(记者 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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