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要实现新进步。我们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
坚持创新引领,着力提升生态事业“含新量”。坚持把创新贯穿生态文明建设全方位、全过程,以制度创新带动全面创新,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创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源动力。我们将积极探索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和利益调节机制,让保护生态的地方不吃亏,让保护生态的群众得实惠。进一步加强双创平台建设,完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创新激励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构建以创新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政产学研结合为支撑的可持续发展创新体系。
注重系统思维,着力提升生态空间“含金量”。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我们要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特别是在规划布局中,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贯彻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统筹城乡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加大城区黑臭水体及江河沿岸生活污水治理,建好管好用好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大力推进垃圾分类。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建设美丽乡村,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统筹好发展与安全,树立大局观、全局观,算清长远账、整体账,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强化底线意识,着力提升生态建设“含绿量”。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时代责任、主体责任,高标准推进污染防治攻坚,高效能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机制,高起点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我们将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为新的起点和契机,切实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继续开展“清废行动”,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动生态系统功能整体性提升。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积极发展节水型产业、休闲旅游、生态农业等生态产业,支持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推进绿色装配式建筑应用发展,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绿色矿山、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建设,打造绿色发展的郴州样板。
推进跨区联动,着力提升生态治理“开放度”。生态环境是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同体。从区域经济发展角度看,优良的生态环境还是一个地方重要的形象窗口和核心竞争力。立足新发展阶段,我市将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对标湖南省委“三高四新”战略,立足“一极四区”定位,深入实施“五大开放行动”,以最优的生态环境拥抱粤港澳大湾区、以最优的营商环境拥抱海内外投资者,将生态环境打造成为最亮丽窗口。
突出共建共享,着力提升生态福祉“普惠度”。近年来,郴州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城乡、整体推进,全面建设山水福城、美丽郴州,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100%达标,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8%,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城市,荣获“全球绿色低碳领域先锋城市蓝天奖”“全国50大氧吧城市”称号,城市绿色发展指数稳居湖南省第一。
(全国人大代表 刘志仁 作者系湖南省郴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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