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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3月25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日前该局发布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本次制定《细则》就是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的一项具体举措。

《细则》中明确: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方式进行。所涉及的检查对象包括经行政审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和机关、社团、设施设备、行为等非市场主体。检查事项分为一般领域和针对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点领域,其中一般领域抽查比例严格限制,重点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

《细则》中“双随机、一公开”,即抽取检查对象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在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申请回避。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建档,谁负责”的原则,将抽查结果录入“双随机”系统归集至企业名下,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细则》明确的抽查检查形式丰富多样,即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邮寄专用信函、检验检测、委托检查等多种方式实施检查,也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审计、验资、咨询等相关工作,还可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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