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乌海市将重点围绕优秀民族文化、黄河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及现实题材,推出精品剧目,创作艺术精品,打造自治区文化艺术魅力城市。
乌海市将实施系列重点工程,包括组织开展乌海时代精神宣讲会、黄河文化精神宣讲会和文艺创作研讨会。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建立并发布现实题材、黄河题材、优秀民族文化题材等选材指导目录,打造具有经典意义的“一台戏、一首歌、一部剧”等。支持艺术家、文艺团体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采风活动,抓好重大美术、书法创研活动的策划、辅导、组织创作等工作。
继续繁荣艺术广电创作生产,扶持传统文艺创新发展,制定实施乌海优秀传统文化创作改编计划,对接自治区地方戏曲振兴项目,鼓励对优秀地方戏曲等传统艺术门类进行改编和艺术提升,打造“乌海特色戏剧”品牌,创作一批优秀传统文化艺术改编作品;打造现代文艺精品项目,对接“文华奖”和“五个一工程”奖等全国性文化艺术评奖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内蒙古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等,重点围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党100周年、建国75周年、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等重大活动和我市优秀民族文化、黄河文化、煤炭文化、书法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及现实题材等,打造一批品牌剧目和精品剧目,实现舞台艺术精品总体生产能力和成就跻身自治区前列。
推出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对接“群星奖”等全国和自治区性文化艺术评奖项目、艺术基金项目等,开展群众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专项创作计划,围绕黄河文化、煤炭文化及现实题材等征集推出一批反映时代风貌和基层群众生活的优秀群众文化艺术原创作品。推进乌兰牧骑事业发展,加强乌兰牧骑文化艺术精品创作,制定乌兰牧骑“社会主义新时代”“乌海黄河文化”等主题创作计划,推出一系列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赞美家乡的精品力作。
持续加强文艺创作配套支持,推进文化艺术创作基地建设。在有条件的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建设培育一批文化创作基地,推动建设黄河文化创作基地,联合周边盟市艺术院团、剧场、综合场馆和演出经纪机构等组建演艺联盟;健全文艺理论研究与评价体系,加强理论研究,争取国家重大艺术研究课题,全面提升我市艺术研究和艺术评论水平。改进艺术评论工作,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文化艺术作品评价体系。
加大文化艺术扶持力度,加强乌兰牧骑的扶持力度,开展文化艺术交流合作,推进文化艺术赛事奖励办法,推动实施《乌海市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奖励办法》,制订《群众文化奖励办法》,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增加艺术发展基金。
不断做好文艺展演工作,要持续办好文化艺术节,继续办好“黄河明珠·乌海书法艺术节”“乌海书法产业博览会”等重点文化艺术活动。全面推广我市黄河文化题材作品展览演出,打造“新时代乌海黄河故事”活动品牌。加强文化文艺交流,主动与周边城市和文艺工作先进省市联合举办展览、演出等活动,积极参与“中蒙文化周”等对外交流活动。
打造舞台艺术精品演出院线,组建舞台艺术演出院线,整合全市国有剧场剧团、民营剧团协同发展,培育演出市场、促进文化消费,推动全市演艺产业可持续发展。
推进演艺机构进景区,重视旅游演艺节目的创作和演出,探索“演艺进景区”“演艺进城区”新举措,塑造一批旅游演艺核心品牌。支持海勃湾城区和有条件的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建设驻场演艺场馆,开发具有标志性的景区专项演艺项目。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