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卫健委2021年3月31日消息,3月29日瑞丽市对重点人群进行常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发现1人核酸阳性,随后通过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及密切接触者排查,发现8人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30日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6人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人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其他人员的排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鉴于以上疫情信息,为扎实落实呼和浩特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精准做好输入性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呼和浩特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强化管控,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扩散,3月31日,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重要公告,做出有关要求。
3月31日以来从云南瑞丽地区进入我市的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无法提供者,要先在第一入呼地集中隔离,24小时内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者可解除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自由有序流动。
3月15日以来从云南瑞丽地区进(返)入我市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申报,全部纳入社区健康管理,并进行核酸检测。凡持有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不能提供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24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相关费用自理。一旦发现检测结果阳性者,立即报告属地疾控部门按照规范要求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3月15日以来凡与云南瑞丽地区来(返)人员有过接触的在呼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味觉丧失等症状,要立即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村)或入住酒店报告,由属地疾控部门及时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广大市民和来呼人员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掌握从3月15日以来云南瑞丽地区进入我市人员信息的,要立即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村)报告。凡云南瑞丽地区来(返)呼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供的健康码申报和核酸检测证明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为交通的便捷,疫情输入风险时刻存在,广大市民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日常活动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减少人员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近期不去云南瑞丽地区。
附: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疾控中心联系电话: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6627113
新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1-6218765
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6901455
回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1-3952429
回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6306994
玉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1-3141542
玉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5973029
赛罕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1-4211836
赛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6680742
土左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1-8152261
土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3188885
托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471-3130638
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8528589
和林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471-7186830
和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7191244
清水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471-7912043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7912822
武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471-8812046
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1-8822235
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1-4365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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