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的公示
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按照《包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拟对包头市惠丰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分店等38家定点医药机构名称、法人、营业地址、账户、执业药师等信息进行变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与包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稽核科联系(地址: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1508室,电话:0472-6980523)。
附件:变更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包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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