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煤炭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情况。自2020年2月我区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向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发起凌厉攻势,共立案4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24名,涉案金额272亿余元,追损挽损124亿余元。
自治区公安厅将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持续攻坚推进。从全区抽调100余名骨干组建专班,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指挥调度和重大案件侦办。全区12个盟市和部分重点涉煤旗县公安机关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夯实专项整治组织保障。同时,做好线索接收管理,分级分类交办核查,注重线索核查成果转化,对1300余条线索全部做到“查实有结果、查否有依据、一线索一档案”,实现线索“清零”目标任务。对386个重点项目全部出具评审意见,发现其中119个涉嫌非法采矿犯罪、153个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另有114个涉嫌违反行政法规已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工作中,全区公安机关灵活运用领办、自办、领导包案等模式,盘活全区警力资源,加强对煤炭资源领域案件的侦查打击。为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组建100支“雄鹰”突击队,综合采用异地办案、异地用警、异地羁押、提级管辖等侦办方式,集中开展案件侦办、查控违法所得、追损挽损等工作,打掉一大批大肆盗采煤炭资源、污染政治生态的犯罪团伙。
在借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基础上,全区公安机关加强与纪委监委、行政执法等部门协同配合,坚持公安机关与纪委监委“双专班”“双上案”机制,打好专项整治整体战、合成战,着力铲除污染我区政治生态的“毒瘤”。截至目前,共向各级纪委监委等部门移送线索159条、涉案人员244人,协助纪委监委等部门挽回损失14.2亿余元。(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陈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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