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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开始:最高补助25万

5月1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召开的“2021年度(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本年度内蒙古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入会工作自5月1日正式开始,12月10日结束。互助金主要用于参互职工住院统筹内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的二次报销。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参互对象为: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辖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参互退休职工(2019年和2020年连续参互的在册会员,现已办理退休手续并继续参互的职工)。交费标准为:在职职工每人每期100元、参互退休职工每人每期400元(含自治区总工会每人补助的10元)。互助期为一年,每人限交一份,一年办理一次。参互职工住院统筹内费用在基本医保、大额医保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进行分段补助报销:1万元以内报销40%;1万~10万报销70%;10万~25万报销100%。参互职工申请补助金,互助期内不限次数,最高补助金额为25万元。2020年度(第二期)起,执行职工住院补贴制度。参互职工住院每天补贴10元,连续参互两年的职工每天补贴20元,连续参互三年以上的职工每天补贴30元,补助天数以医保结算单据为准,最长30天。凡享受过一次住院补贴的,下一个保障期住院补贴重新计算。参互职工一个保障期内多次住院的,只享受一次住院补贴。

据了解,自治区总工会于2019年1月16日成立了内蒙古职工互助保障协会,开始在全区实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通过互助互济的方式,解决职工群众因生病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困难问题,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累计发放补助金4600多万元,有5.4万多人次受益。其中申领次数最多的达22次,申领1万元以上的突破200人次,补助金额最高的2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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