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对2021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相关事宜进行安排部署。
《办法》指出,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继续采用以“动态排名、精确定位”为主的网上填报志愿模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管理工作,各盟市、旗县(包括县级市、区)成立由教育、通信、电力、公安、市场监管、疾控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考生的网上填报志愿工作,保障其顺利进行。凡有高考考生的高中阶段学校是组织做好本校考生填报志愿的责任主体。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通知考生填报志愿:一是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1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进行公告;二是通过10628833短信平台群发短信。短信仅能向区内号码发送,发布对象包括:新闻媒体、盟市和旗县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高中校长和网上填报志愿联络组的教师,以及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三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网上填报志愿的网址打印在《准考证》上。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提供三种填报模式:一是“动态排名、精确定位”网上填报志愿模式;二是艺术体育类动态排名模式;三是不提供排名模式,该模式适用于具有“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或未列招生计划数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
《办法》还对2021年高考考试科目、计分办法以及各科目计分及合成总分办法作出规定,并对网上填报志愿组织机构、批次设置、三种填报模式、填报过程、兼报志愿规定、投档录取规则、录取工作流程等进行了说明。(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王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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