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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药监局进一步加强可用于医疗美容的药品管理

近年来,医疗美容行业发展迅猛,医疗美容诊疗活动需用的药品大幅增加,非法经营使用相关药品的行为时有发生。按照国家药监局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实际,内蒙古药监局以加强改善面部皱纹和局部麻醉药等医疗美容常用药品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可用于医疗美容的药品管理,有效净化医疗美容市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一、切实规范可用于医疗美容的药品经营行为

督促药品批发企业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格审核购药单位资质,严防伪造资质套购、骗购药品行为,不得将相关药品销售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或机构;监督药品零售企业严格遵守法规要求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照核准的经营方式和范围销售药品,不得违规购进和超范围销售药品。

二、严格可用于医疗美容的药品使用管理

严查医疗美容机构是否按照核准的经营使用方式和范围销售使用药品,是否违规购进使用和超范围销售药品,是否购进使用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非法生产或进口药品等行为,督促医疗美容机构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并及时上报。

三、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深挖细查,一查到底,坚决依法严厉惩处。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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