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 >

内蒙古1~4月支出临时救助金9600余万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在保持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上持续发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1~4月,全区累计临时救助7.38万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9681.31万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自治区民政厅持续精准实施农村牧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政策,截至4月底,全区已脱贫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保障40.18万人(其中3.59万贫困人口享受低保渐退政策),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6万人;开展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人口、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家庭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等重点人群比对摸排,下发重点监测预警数据2批次2.15万条,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帮扶。

自治区民政厅坚持城乡和区域统筹原则,完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保障标准。2021年全区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到772元/月,同比增长5.4%;农村牧区低保平均标准达到6731元/年,同比增长6.7%;农村牧区低保平均标准占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的比例由2020年的71%增长到2021年的73%;城市特困人员平均保障标准达到1308元/月,同比增长5%;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平均保障标准达到10533元/年,同比增长4.9%。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