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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划定生态保护红线59.69万平方公里

记者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我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59.69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50.46%,同时,将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结果全部纳入生态红线,由原划定的12万平方公里增加到近14.3万平方公里。

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王涛介绍,国土空间规划是规划体系的重构,按照“多规合一”思路,我区对国土空间的开发、利用、保护、修复进行统筹安排,运用系统性理念将国家赋予内蒙古的重大战略任务具体化为目标愿景与开发保护战略,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图落地落实。划定了生态保护空间,强化生态安全屏障空间保障。根据自然地理格局和生态系统构成,将大兴安岭、阴山、贺兰山等山脉和森林草原生态系统,黄河、西辽河、嫩江、黑河、“一湖两海”等流域,以及“五大沙漠”“五大沙地”纳入生态空间,构建包含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沙漠、沙地于一体的全域生态安全格局,同时调整了主体功能区布局,重点生态功能区由原43个增加到46个,生态空间国土面积占到了全区的72%左右,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空间保障。

同时,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构建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内涉及基本草原65%、林地61 %,水域湿地53 %,将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结果全部纳入生态红线,由原划定的12万平方公里增加到近14.3万平方公里。在生态红线内将实行严格管控,不搞打破自然生态平衡的开发,不建超出环境承载能力的工程,不上突破资源承受能力的项目,从源头上杜绝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

统筹谋划生态修复工程,维护好绿色本底和生态价值。抓好全域生态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了24个区域性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增强森林、草原、湿地的碳汇能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下一步,我区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做好资源配置和利用,降低对自然的干扰,加快推动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化转型,进一步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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