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全国先进工作者”“自治区劳动模范”“北疆最美女性”“自治区十佳法治人物”……这一系列荣誉称号都属于一个“80后”检察官——白静,现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八检察部主任。
在不久前举办的全区政法系统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上,白静作为五名政法系统英雄模范之一,用真挚的感情、朴实的语言向大家讲述了自己从民事行政检察岗位的普通检察官成长为检察战线“行家里手”的励志故事。
初入职的白静被分到了民事行政检察处,一个之前她从未听说过的部门。在这里,她既不能像公诉人那样,站在法庭指控犯罪,也不能像当时的反贪干警一样侦查案件。她要做的是面对不服法院生效判决、来检察院申请抗诉的老百姓,这对于初入检察系统的白静来说,是一种全新的挑战和磨砺。但是,她没有站在原地自怨自艾,而是沉下心来,广泛钻研相关法律法规、深研办案规则,努力在不熟悉的岗位上争当“行家里手”。从开始的“教条式”照搬法律条文,到领会“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从开始程序性答复当事人,到后来能与老百姓在拉家常中讲法理;从最初的无从下手,到后来直接判断案件的核心问题,白静逐渐从一名“检察小白”成长为“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
数年前,白静承办过一个民事申请监督案,涉及30多位下岗职工买断工龄的劳动争议纠纷。当时,30多名当事人情绪激动地到检察院申诉,白静摆事实讲法律,从上午10点多说到下午2点半,尽管没能得到检察院的支持,但职工们心服口服。临近过年的时候,白静接到职工代表的电话:“案子你们虽然没支持,但是我们也感谢你做的工作,法律有法律的规定,我们听你的,好好过自己的生活,给您拜个早年。”这个普通的电话,让白静深受感动,她强烈地感受到了身为检察官的成就感及使命感。“虽然法律是冰冷的,但司法工作者办案应当有温度!只要我们多做一点努力,多做一点尝试,老百姓就一定能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白静深有感触地说。
2015年,随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我区开展先期试点,白静开始了在公益诉讼检察领域的探索。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试点探索,白静说,自己和同事们就像在游戏中“打怪升级”,一关接着一关过,直至最后通关。她和同事们一起按照试点确定的环境资源、国有土地、食药安全等领域,逐个梳理法律规定,确定监管中可能涉及的公共利益问题。在不懈努力下,白静很快就成长为公益诉讼领域先行先试者中的佼佼者。
呼和浩特市一家企业不停向外排放有怪味的气体,群众多次举报,尽管当时企业多次整改,但污染始终难以根除。作为案件承办人,白静多次深入企业了解案情,固定证据,并向企业发出诉前公告。由于该企业涉及5000余名员工的就业、周边村民的玉米销售等问题,案件处理起来压力非常大。既要办好案,又要让企业生存发展,白静积极寻求最佳解决之道。她先后十余次与有关部门对接,多次到企业召开现场会,促进问题解决。在公益诉讼之手的推动下,这家企业先后投入近2亿元资金开展“气味攻坚战”,最终攻克了行业难题,技术革新还获得了一项国家环保专利。
在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近6年多时间里,白静几乎走遍了呼和浩特地区的每个角落。在发现呼和浩特地区污水溢流问题时,白静和同事们并没有就事论事地单纯发出检察建议,而是推动政府及各行政单位共同召开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协同打通公益保护“最后一公里”;在办理自治区首例市级行政机关被诉案件时,创新性地组建了由两级检察院检察官组成的专业化办案组,推动解决了10年旧案,此案作为“新官必须理旧账”的典型案例写入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项报告。此外,白静和她的公益诉讼团队还在全区率先实现跨区域案件异地管辖、率先发布检察公益诉讼白皮书……
谈起这些工作,白静表示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要把每一件案件都当作‘天大的事’,用心用情用力办成铁案,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办理,不断输出公平正义,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她说。(记者 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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