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想一下,当你在路上骑车,另一位骑行者摔倒时碰到了你,你好心停下车把她扶起来,对方却说是你撞倒了她,让你带她去医院检查还要求你赔钱,你是什么心情?近日,呼和浩特的赵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事情。
9月24日7时30分左右,赵女士和丈夫杨先生骑共享电动车行至鄂尔多斯大街南茶坊小学附近时,一名骑着捷安特自行车的50多岁女子突然摔倒,倒地过程中还碰到了他俩所骑的共享电动车。赵女士赶忙停下来,上前搀扶起这名女士,询问对方是否受伤,有无大碍。谁曾想,这位姓王的女士起身后,坚称是赵女士夫妻俩撞倒了她,要求赵女士带她去医院检查身体。因为当时路上比较拥挤,再加上双方确实有肢体接触,赵女士两口子也不确定是不是自己把王女士碰倒的,于是就带她去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花700多元做了一系列检查。经检查,王女士没问题,两口子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没想到王女士提出,她的捷安特自行车是3万多元购买的,如今因为车把上有划痕,要求赵女士赔偿损失费4000元,随后又将赔偿金额提高到7000元。为了证实自己所言非虚,王女士还带着赵女士两口子来到一家捷安特专卖店,指出一辆同款车型。赵女士看到,这车辆确实价格不菲,但是王女士所骑的同款车已经老旧,况且车把上有道划痕,怎么也不值7000元吧!另外,这碰撞发生得不明不白,是不是遇到“碰瓷”的了?疑惑之下,赵女士报了警。
玉泉区交管大队事故股四组的民警接到报警后,调取了事发现场周边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当时王女士先和一位骑黑色电动车的人发生碰撞随后倒地,在其倒地过程中碰到了赵女士夫妇。骑黑色电动车的人将王女士碰倒后,回身看了一眼便骑车走了,而赵女士确实有停车搀扶的行为。
9月27日上午,双方当事人来到玉泉区交管大队事故股,警方告知双方,赵女士他们没有责任。听到这个调查结果,赵女士两口子舒了一口气,王女士则一句话没说转身走了。事后,赵女士向记者表示:“我们不是心疼这白花的700多元医药费,而是对王女士这种行为感到无语。即便她当时确实不知道是谁撞倒了她,可是当真相大白后,她不应该就这么一走了之吧!最起码,这位王女士欠我们一声道歉。”(记者 杨佳 艾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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