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救济到FPI,市场监管机构SEBI今天将截止日期延长两个月,以便提供有益所有者的名单,并确保其提出的问题将被专家小组查询。
4月份监管机构已提交II类和III类投资组合投资者(FPI),以便在六个月内以规定的形式提供其有益所有者(BO)的清单。
现在,在今天发布的通函中,印度的证券和交流委员会(SEBI)表示,它已延长了向2018年12月31日提供此类清单的截止日期。在SEBI收到市场参与者的陈述后,决定来决定,寻求审查和额外时间遵守指南。
博是自然人,最终拥有或控制FPI。此外,监管机构表示,由印度储备银行储备银行副副总督H·克汗(RBI)领导的工作组现在将研究FPIS提出的各种问题。
此外,SEBI表示,在收到工作组建议后将采取适当的观点。
专家组由监管机构于3月制定,建议SEBI重新采处FPI规定,以简化,并就此与此类投资者相关的任何其他问题提供建议。
根据监管机构,现有的FPI结构,而不是符合规则,现在需要在印度证券中改变或关闭其现有职位,并在12月底之前提供相关文件。
4月份,SEBI还要求FPI披露有益所有者的姓名和地址;无论是通过群体,税收居住管辖权,博集团股权股权或盈利所有权都是单独行事还是共同行动。
在一个主要的改造中,2014年的Sebi发布了规范,该规范将不同类别的外国投资者进入一个名为FPI的新课程。
根据该制度,根据其风险简介和kyc(知道您的客户)要求,FPI已被推出为三类,而其他注册程序则为他们更加简单。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