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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城乡发展方式 实现全区人居环境更加宜居

10月19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就《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解读。

自治区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建华介绍,《规划》着眼“十四五”时期城市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增量结构调整并重以及乡村进入提升建设水平、推动全面振兴的新时期新要求,在推进住有所居向住有优居迈进、实施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建设完整居住社区、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行业治理数字化智慧赋能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新目标新举措。

《规划》提出一个总体目标,确定到2025年,实现全区人居环境更加宜居,建筑业转型发展进一步突破,城市更新、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城市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文化特色逐步彰显,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城市韧性持续增强,住建事业智慧化水平有效提升的总体目标。为突出规划的支撑性和引领性,《规划》共设定房地产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筑业、宜居环境、城乡建设管理4大类33项指标,其中预期性指标27项,约束性指标6项,并设置11个任务专栏。

《规划》聚焦两个工作重点,坚持协调发展,统筹推进全区城市和村镇建设。在城市建设方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居住社区建设,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在村镇建设方面,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推进建制镇建设。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推进提升村容村貌、农村牧区农房品质和乡村建筑风貌。

《规划》突出三项绿色低碳要求,坚持集约高效、绿色建设,持续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一是提出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提升建筑节能水平。“十四五”期间,预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绿色建材推广面积各1000万平方米。力争到2025年,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项目占比、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应用比例四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30%,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二是提出打造绿色低碳城市。力争到2025年,全区城镇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5%、绿化覆盖率达到39%,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人。地级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县城达到70%。三是提出推进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控制县城开发强度,促进县城建设与自然环境相协调,推进县城内生态绿道和绿色游憩空间等建设。大力发展县城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构建县城绿色低碳能源体系。

《规划》强化四大发展保障,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和市场供应体系建设。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升物业服务及管理能力,推动从住有所居向住有优居迈进。二是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基础设施体系化、品质化、绿色化和智慧化发展,强化市政设施安全保障,显著提升基础设施安全韧性、运行效率和防风险能力。三是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深化城市治理体制改革,综合运用法治、技术等手段,提升城市治理温度、精度、效能;四是推进“数字住建”系统建设。加快建设“数字住建”,着力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住建事业深度融合。

下一步,自治区住建厅将充分发挥《规划》导向作用,着力完善《规划》实施要素保障机制,着力推动转变城乡发展方式,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落到实处、落到细处。(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邓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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