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障系统停机时间1个月,12月1日起正常办理各项医保业务。停机期间,参保职工全部按自费患者办理住院,由医院挂账处理,待新系统上线后将相关医疗费用重新上传,办理费用结算。 此外,根据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照顾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停机前预先办理开具药品、检查、检验、治疗等手续,允许相关待遇人员一次性使用本年度剩余额度。停机期间,本级参保人员如果有转往区外就医的,无需备案,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出院后到医保政务服务窗口补办备案手续,手工报销。 自治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提醒广大在院患者,应主动配合主管医生,根据病情可以出院的,及时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因病情危重等特殊原因不能办理出院的,先将住院费用结清,11月1日零时后按自费重新办理住院,发生的费用待新系统上线后上传新系统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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